離婚程序怎麼跑?3種離婚程序及離婚必備文件總整理!

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階段,但當感情無法維繫時,離婚成為不得不面對的選擇。台灣的離婚程序依據夫妻雙方的共識,分為協議離婚、調解離婚及裁判離婚三種類型,每種方式都有不同的離婚程序。離婚不僅是雙方解除婚姻關係,還牽扯到財產分配、未成年子女監護權、扶養費及探視計畫等需要注意的事項。本文將詳細介紹台灣離婚程序的類型、所需文件、法律要件,幫助讀者了解自身權益。
台灣離婚程序有哪些?
台灣的離婚程序可以分成3類,協議離婚、調解離婚及裁判離婚,其中協議離婚及調解離婚,雙方均要有離婚的共識才能進行,如果雙方沒有離婚共識,那就只能裁判離婚。兩個人在離婚時,通常會涉及到以下三大議題:
- 是否離婚
- 婚姻財產如何分配
-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、扶養費用及會面交往計畫
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可以只針對離婚有共識,其餘讓法官判,但實際上,只要婚姻財產或未成年子女的議題沒有共識,通常就會有一方故意選擇不離婚,利用程序拖住另一方,最後還是衍生成婚姻訴訟事件,而成為訴訟後,雙方的生活習慣、感情生活、與小孩之互動細節,就可能被他方作為訴訟攻擊的點,著實令人不勝唏噓。
離婚程序1:協議離婚
如果雙方有離婚共識,只需要準備好下列文件即可進行離婚程序:
具備兩名以上證人簽名的書面離婚協議書。
證人只需要知道雙方有離婚之共識即可,不需要親自見到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,因此實務上,可透過Line語音或電話確認雙方離婚之意思,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即可。
雙方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。
於簽署離婚協議書後,雙方還需要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此舉是因為離婚畢竟涉及到兩人身分之重大轉變,為求謹慎,戶政事務所還是需要親見親聞雙方確實有離婚之意思。戶政事務所並不限定要雙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,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。
離婚登記應備文件:
- 離婚協議書
- 夫妻雙方之國民身分證
- 夫妻雙方之最近二年內所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之彩色照片一張
〈延伸閱讀:2025最完整離婚協議書範本!離婚協議書這樣寫最保險!〉
離婚程序2:調解離婚
如果雙方真的無法自行協調離婚,亦可透過區公所或法院的平台,由法院或區公所指派的調解委員進行協調,對於雙方離婚無法達成之點進行協調,雙方通常無法協議的點,不會是「離婚與否」,通常會會僵持的點是財產或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,進而影響雙方是否能達成離婚的共識。
眾仁建議,如果雙方真的無法協議離婚,可先委託律師進行離婚之起訴,因離婚事件係強制調解程序,故法院會先安排雙方進行調解,調解不成,才會走進訴訟。這樣做的好處是,由專業的調解委員作為緩衝及協調者,能大幅提高離婚成功的機率,且依據《民法》第1030條之4規定,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時間點為「離婚訴訟起訴時」,此時雙方可以直接將財產各自攤開進行計算,雙方可先就財產部分進行計算、分配,就更有可能對離婚與否達成共識。
調解離婚程序因涉及到法律文件的撰寫,故建議讀者還是委託專業的律師協助撰擬,除能解省自己之時間外,也不會讓書狀產生過於複雜或詞不達意的狀況,進而提高調解成功的機率。
〈延伸閱讀:分居可以離婚嗎?專業律師教你如何保障自身權益!〉
離婚程序3:裁判離婚
當夫妻無法透過協議方式達成協議離婚時,便須訴諸法院,由法院裁判是否准予離婚,此即為「裁判離婚」。依據我國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,裁判離婚必須具備法定事由,法院始得判准,這個制度旨在平衡婚姻自由與配偶權保障,避免任意或不當解消婚姻關係。
一、法定離婚事由
裁判離婚必須符合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一項列舉的具體情形,包括:
-
重婚。
-
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-
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-
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
-
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
-
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-
有不治之惡疾。
-
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-
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-
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-
其他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關係(屬概括條款,由法官斟酌個案認定)。
〈延伸閱讀:外遇離婚怎麼做?了解財產分配制度與常見問題〉
〈延伸閱讀:通姦除罪化後,另一半外遇只能自認倒楣?律師告訴你可以怎麼做!〉
二、離婚程序進行
當一方主張具備上述任一法定事由時,可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離婚訴訟。訴訟前,法院通常會先進行調解,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,則進入正式審理程序。審理中,原告需提出證據支持其主張,例如外遇證據(親密照片、親密對話紀錄)、精神科診斷證明、警察報案紀錄、家暴之對話紀錄、民事保護令等。法官將依證據進行審酌,判定是否准予離婚。
〈延伸閱讀:言語暴力如何提告?可以離婚嗎?律師解答你如何蒐證及聲請保護令〉
三、涉及的附帶爭點
- 子女監護權:
法院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裁定由誰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。 - 探視權與扶養費:
非與子女同住方仍可爭取探視子女之權利,並負擔扶養費。 - 夫妻財產分配:
如雙方未有婚前契約,應就婚後財產進行清算或請求剩餘財產分配。 - 精神慰撫金:
若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或其他侵害權利之行為(如外遇、家暴行為),法院可依請求判給損害賠償。
〈延伸閱讀:別再聽信口頭承諾!律師教你外遇切結書撰寫方法及注意事項〉
四、裁判離婚的法律效果
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,婚姻關係即告終止。當事人得單方持判決書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恢復單身登記。若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,得提起上訴至二審甚至三審。整體訴訟過程可能歷時數月至數年不等,視個案複雜程度而定。
離婚程序常見問題
離婚程序中,律師能給予什麼幫助?
在離婚程序中,律師可提供專業協助,最大程度保障當事人權益。首先,律師可就是否具備訴訟離婚的法律要件(如外遇、分居等)提供法律上之評估與建議,且對於因此衍生之非法律問題,如夫妻爭執加劇、子女忠誠困境等提供意見,使當事人能在充分之資訊下進行決策,並協助擬定離婚協議書,明確約定子女監護、財產分配與扶養費等事項。若雙方無法協議,律師可代理提起離婚訴訟、撰寫訴狀、蒐集證據,並出庭陳述立場與爭取有利條件。此外,律師也能代表當事人與對方協商,促成調解,避免冗長訴訟。整體而言,律師在離婚程序中扮演顧問、代理與談判者角色,對於保障法律權益與爭取合理條件有極大幫助。
〈延伸閱讀:訴請離婚會很難嗎?離婚程序、條件及所需時間費用總整理〉
離婚請律師會很貴嗎?
離婚請律師的費用在台灣會依案件複雜度與處理方式(協議或訴訟)而異,以下是大致行情供參考:
- 協議離婚
若雙方已有離婚共識,僅需律師撰寫協議書或陪同辦理,費用約為新台幣10,000元至30,000元不等,視離婚協議書之複雜度而定。 - 訴訟離婚
若雙方尚無離婚共識,因過程中律師需傳寫書狀、多次調解及訴訟開庭,費用相對較高,約為新台幣50,000元至150,000元不等,視離婚訴訟程序之複雜度而定。 - 注意事項
有些律師會提供階段性收費(如調解、訴訟分開計算),這部分可以在諮詢詳細詢問。
離婚訴訟會跑很久嗎?
離婚訴訟的時間長短會依案件複雜程度而異。若爭議不大、證據明確,且調解成立,可能3至6個月內結案。但若雙方爭執激烈,涉及離婚要件之構成、子女監護、扶養費數額、會面交往計畫及夫妻婚後財產分配等複雜議題,訴訟可能會拖延1至2年以上,甚至需經過二審或三審程序。
法院通常會先安排調解程序,若調解不成再進入正式審理。整體而言,離婚訴訟具有不確定性,建議事前做好心理與時間準備。如有律師協助,程序通常會較順利。
〈延伸閱讀:鄭律師協助當事人訴請離婚成功!〉
結論
台灣的離婚程序主要分為協議離婚、調解離婚及裁判離婚三種,依據夫妻雙方是否達成離婚共識而有所不同。無論是哪種方式,離婚涉及的財產分配、子女監護及扶養等議題皆需謹慎處理,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以確保自身權益並順利完成程序。希望本篇文章能為您在協議離婚時提供方向。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加入本所官方Line進行法律諮詢!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,盼大家都能妥善保障自身權利,為新生活奠定穩固基礎。